外语院校发展参考
The Developmental Reference for Universities of the Foreign Languages
2019年11月25日 第4期(总第28期)
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专刊
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目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王稳东、路宏:开展政策绩效评价研究,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新时代中国特色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趋势
★智库专家如何成为国家发展的助推器——基于国家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视角
目 录
★政策文本摘要解读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1
2.教育部党组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
★专家谈
3.周洪宇: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7
4.王稳东、路宏:开展政策绩效评价研究,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8
5.张 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要一体推进 11
★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
6.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新时代中国特色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趋势 12
7.我国教育法治化治理体系研究的类型化分析 17
8.聚焦深化教育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教育智库与教育治理50人圆桌论坛在京隆重举行 19
★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区域动态
9. 山西: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1
10.青岛:走向教育治理现代化 22
11.南京:为高等教育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25
★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12.大数据背景下教育治理运行机制现代化 27
13.以高校绩效管理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 33
14.以法治推动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 40
★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视点
15.智库专家如何成为国家发展的助推器 4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指出,今后5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时代主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聚焦教育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紧迫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统筹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更好发挥教育服务国计民生的作用,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目标任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2035年奋斗目标夯实基础。
《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实施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重点,带动全局;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分区规划,分类推进。总体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全面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全面构建现代化教育制度体系,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学习大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十项重点任务:
一是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课程教材建设全过程,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增强中小学德育针对性实效性,从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改进德育方式方法,注重循序渐进、因材施教、潜移默化,开展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德育活动。提升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当中,深入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
二是推进基础教育巩固提高。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组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支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三是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构建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优化专业结构设置,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制度标准,完善学校设置、专业教学、教师队伍、学生实习、经费投入、信息化建设等系列制度和标准,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推动建设高等学校全面落实建设方案,研究建立中国特色“双一流”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燎原计划、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完善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紧缺高端复合人才培养。完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体系。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创新服务能力,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支持高等学校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五是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编制管理,修订高等学校、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补强薄弱地区教师短板,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银龄讲学计划、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
六是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着力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教育服务供给方式以及教育治理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学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逐步实现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师生全覆盖。创新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开展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推动以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服务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设立“智慧教育示范区”,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建设,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构建“互联网+教育”支撑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
七是实施中西部教育振兴发展计划。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稳步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补齐中西部教育发展短板,加快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继续实施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东部高等学校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计划,“部省合建”支持中西部地区14所高等学校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推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加快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八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新时代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模式。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发展雄安新区教育,优先发展高质量基础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以新机制新模式建设雄安大学。深化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交流,促进教育资源特别是高等教育相关的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高效流动。构建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的力度,搭建各级各类教育协作发展与创新平台,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和有序流动。促进海南教育创新发展,依托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新时代教育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
九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加快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完善留学生回国创业就业政策,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教育合作,建设“一带一路”教育资源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建立国际科教合作交流平台,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行动计划。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人文交流,大力支持中外民间交流,加强中外体育艺术等人文交流。优化孔子学院区域布局,加强孔子学院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加大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力度。
十是深化重点领域教育综合改革。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定高考改革方向,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和直接攻博等选拔机制。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构建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加强终身学习法律法规建设,搭建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衔接多种学习成果的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深入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学习型城市建设。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
《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教育现代化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快完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三是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机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四是加强教育督导评估,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职能,保障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
《实施方案》最后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落实方案。各部门要主动履职尽责,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压实落实责任。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凝聚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共识,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教育部党组发出《通知》
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教育报北京11月7日讯(记者 焦新)今天,《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出,要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狠抓全会精神落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重点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体现了全党意志,反映了人民意愿,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对于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二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聚智慧和力量,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要准确把握《决定》的重点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13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各级党组织责任。四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通知》指出,教育系统要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
一要组织深入系统学习,把广大干部师生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围绕全会主题,认真学习领会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要实现全覆盖,要分层分类开展,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结合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制度层面上需要做的事情,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党委(党组)带头学。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自学,要原原本本学。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各高校党委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具体安排。基层党组织全面学。11月中旬,部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安排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采取辅导报告、集体研讨、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学习交流,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谈学习体会。高校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规范组织生活,以“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形式,推动广大干部师生深入学习研讨。专题培训系统学。将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各班次的重要内容,集中一段时间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全员轮训,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
二要加强宣传研究阐释,推进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和资源优势,围绕全会精神宣传起来、讨论起来、研究起来,将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为全社会提供学习服务、作出智力贡献。要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好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媒体融合发展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全会精神。要加强制度自信教育。把制度自信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灵。把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刻认识新中国70年历史性变革和成就背后的制度逻辑、制度优势,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结合“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工作,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优越性。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重大问题,打牢爱国主义思想基础。要深化理论研究阐释。围绕全会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制度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发挥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优势,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撰写理论文章,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通知》强调,全面落实全会精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教育实际,抓紧就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要聚焦全党共同推进的改革任务、教育系统专责推进的改革任务、需要教育系统协同推进的改革任务、需要率先探索的改革任务、需要教育系统对重大改革提供研究咨询评价服务等五种类型,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教育系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把党的领导贯穿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加强高校院系、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小学党建工作,实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突出政治巡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教材一体化建设,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铸魂育人。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汇聚强大合力,坚决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原则,提高保教质量。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健全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取得新进展。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能力,完善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合作办学。出台《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教育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质量,打造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四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治理的能力。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快推进教育立法,增加制度供给,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法,推动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完善教育制度实施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提高教育系统普法水平。
五是提升教育管理效能。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标准、信息服务等现代治理手段。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督导“长牙齿”,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出台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意见,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完善教育决策和执行制度,健全教育政策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重大教育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咨询、听证、公示制度,完善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机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性。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教育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六是完善教育保障制度。深入推进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财政保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教师地位待遇的各项举措。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和完善鼓励社会投入教育的政策,逐步提高社会教育投入占教育投入的比例。
《通知》最后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访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
教育治理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实现人的现代化,是从知识体系、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到行为方式的全面发展与升级。随之而来的教育治理方式转变,应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深刻性。围绕教育治理现代化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应如何转变职能,进一步促进教育领域简政放权?
周洪宇:在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教育行政权力配置的科学性与效率性问题。要真正释放基层教育改革的活力和创造力,就要敢于自我革命,实行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型格局。
在教育领域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也需要“放管结合”。一方面,要着力推动政府转变教育行政职能,将传统教育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学校、市场以及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多方共治模式。大力削减教育行政审批事项,依法用好“三个清单”,即实施教育“权力清单”,厘清政府“责任清单”,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管好“看得见的手”,用好“看不见的手”,挡住“寻租的黑手”。另一方面,要积极优化教育服务环境,搭建统一的“全国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机制,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度。
重塑新型政校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报》:为避免教育领域中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应如何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的能力,如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如何激活教育家的创造性?
周洪宇:为避免教育领域中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需要提升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力。其一,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法律规范,放开针对教育社会组织的限制,不断加强教育领域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培育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社会资本,为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其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教育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引入监管约束机制,建设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监管体制。其三,不断强化教育社会组织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引导第三方教育治理的志愿性、非营利性。坚持自主管理,强化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机制。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满足民众的基本公共教育需求。其四,发挥教育中介组织、教育行业协会和教育智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建设良好的教育公共治理机制。
在高校方面,要依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学校章程和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大力推动教育去行政化,积极探索教育家办学,重塑教育治理中的新型政校关系。进一步加大试点推广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力度,保障校长职业的专业化。赋予校长正当的人、事、财权,实现责权有效统一,破除体制性障碍,促使校长自主发挥创造性、深入研究教育教学、规划学校发展。建立教育家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校长任职资格条例》,实施“优秀教育人才能力提升工程”,设立国家级“人民教育家”荣誉称号,为各级各类学校涌现一大批教育家提供宽松的体制环境。
健全教育执法监督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报》:为保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到教育的各方面,在立法、监管、评估、问责等方面需要哪些配套支持?
周洪宇:其一,加快完善国家教育标准体系,适时修订教育标准,充分发挥教育标准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其二,加快教育立法进程,健全教育执法监督体系,为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其三,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探索“互联网+”教育监管新体制,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避免教育治理过程中出现监管缺位和监管过度。其四,积极引入第三方教育评估,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其五,构筑一体化教育督导体系,健全教育监督问责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公众参与机制。
王稳东 路宏:开展政策绩效评价研究 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教育政策是教育治理的合法性依据,而教育治理的现代化则是教育政策改革的主要追求,二者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加强教育政策绩效评价的研究,对于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教育实践问题的解决与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意义重大。
教育现代化需要注重教育政策的体系化建设,而促进教育治理的现代化则是其应有之义。强化政策绩效评价研究,促进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需求。
推动教育政策与教育治理深度结合
教育政策是教育治理的合法性依据,而教育治理的现代化则是教育政策改革的主要追求,二者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教育政策绩效评价是指教育政策评价的主体依据特定的绩效标准和程序,以科学评价技术和手段对教育政策的实施情况、收益效果、教育效率及现实影响等进行的评判,并以得出的数据作为教育政策调整、改善、废止以及制定新的教育政策的依据。加强教育政策绩效评价的研究,对于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教育实践问题的解决与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意义重大。
从国家制度层面来看,促进教育现代化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整体追求。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衡量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内在依据之一。从逻辑上审视,教育政策绩效评价可视为基于绩效导向的教育政策评价。与教育政策研究或评估不同,教育政策绩效评价实质上是指教育政策对目标群体的需要、价值与现实需要满足程度的评价。客观地讲,教育政策绩效评价机制研究是一个外延较广的课题,它涉及政策的顶层设计、运行模式、实施现状、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使用的理论模型、评价时间与周期等方面。但从教育政策的特殊性入手,对其进行绩效评价应更多从教育的目的及其实施的现状来切入,即同时关注到教育政策的发布目的和实施结果两个方面,也就是兼顾到基于过程或结果的评价和基于目的的评价这两种常用的评价模型各自的优点和不足。
从实践需要来讲,教育政策既是教育实践的法律保障机制,也是我们进行教育政策绩效研究的考察对象和归宿。同样,开展有效的教育政策绩效研究则是检验教育政策是否科学合理的主要手段,它也是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政策体系变革的理论依据。为此,对当下我国教育治理困境的关注是引发我们进行教育政策绩效研究的内驱力,而借助教育政策绩效研究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并为搭建更加科学可行、符合国情的教育政策框架提供有力支持,则是进行政策绩效研究的旨趣所在。
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教育政策绩效评价的现实依据,是更好地发挥教育政策绩效导向功能、提升教育政策绩效评价科学性的主要前提,更是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依据。依据指标体系理论,所谓的指标体系是不同指标以特定的方式联合起来的指标群,是对政策目标系统的分解式的说明。而科学的指标体系,是依据特定的研究目的将研究对象具有主客观联系的若干指标加以分类与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系统。就教育政策绩效评价而言,由于政策的评价主体、目标主体、利益群体、执行与实施主体等相关利益的关联者各自在政策绩效评价系统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加之对评价标准的选择和确定依据的不同,使得教育政策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成为了一个复杂的系统。这体现为每一个评价指标并非孤立的,它与其他的评价指标乃至和整个的评价指标体系是以相互关联和彼此制约的方式来共同影响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的。
当下常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多个指标的集合体系、丛型结构的指标体系、矩阵结构的指标体系和树形结构的指标体系四种类型。对于教育政策绩效评价,首先需要从其教育的实际状况和特殊性出发来考虑已有指标评价体系的本土适应问题,在此基础上,积极借鉴绩效评价理论、教育政策绩效理论、成本效能理论等来对国内外教育政策绩效评价体系的模型进行深入的剖析,以便能建构起科学合理的教育政策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其中,保证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公平是确定指标体系的价值导引,也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所在。比如,在评价维度方面,可以从成本投入、效率、满意度、治理水平等维度切入。在此基础上,借助定性的分析方法,如可以用德尔菲法依据教育政策绩效的评价指标和研究的重点及政策实施的关键点来筛选出包括上述维度的一级指标,并据此形成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等,由此搭建起教育政策绩效的指标评价结构。具体而言,在开展教育政策绩效研究的过程中,重点要从教育政策的投入成本、制定成本、执行成本,学生素质发展状况,教育质量的水平高低,教育目标达成度,课程目标落实情况,教师专业发展状况,教育政策制定者、教育政策执行者、教育政策受益者的满意度,教育治理的现代化等方面来进一步丰富和细化教育政策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以各地区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为抓手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教育政策已较为完备,但因各地区文化传统、经济发展与教育水平等的显著差异性,一定程度上使得教育政策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这既不利于发挥教育政策的方向引领作用,也不利于教育政策的全面推进和落地生根。因此,针对各地区的实际状况及教育实践本身的复杂性,并为了能更加清晰地揭示出教育政策绩效研究与教育治理现代化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者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观照教育实践。教育政策绩效评价研究并不仅仅是针对政策的研究,也不是为了评价而评价的研究,而是以评价来反思各地区的教育实践,并以促进其教育治理水平的现代化发展为最终目的。这要求我们要在研究方向和依据上,坚决贯彻国家法律中有关教育现代化实施的精神。它既是我们开展教育政策绩效研究的源始,也是形成教育政策咨询报告的基石。同时,在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评价方法的选择与评价主体的确立等方面,既要顾及研究过程的科学性与研究结果的客观性,更要考虑不同地区间教育水平的差异性,从而能够因地制宜地确定研究的技术路线,提高研究结果的针对性和实践可行性。
第二,彰显时代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的教育发展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也为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教育政策绩效评价研究既要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出目前我国各地区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发展阻力,也要能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和引领。这要求我们在开展教育政策绩效评价研究的过程中,首先要以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基点,以各地区教育的均衡、公平的发展为追求,以促进其教育治理的现代化为导向,兼顾成本与效益,注重对教育政策的方向导引、实施效果与社会影响的分析,并对其在教育资源的公平与合理配置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进行深入揭示和说明,以此来进一步促进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为教育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奠定基础。其次,要充分考虑时代精神对教育提出的要求和挑战,在尊重各地区文化独特性和自主性的前提下来考察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客观审视其实践的可行性和实施的实际效果,从而为教育政策制定者提供富有时代气息且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
第三,满足现实需求。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是开展教育政策绩效研究的基本任务,而能够在此基础上通过客观的研究成果促进教育政策的改善以满足不同地区社会和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则是其目的所在。尽管教育政策从整体上对各地区的教育实践提出了总的要求,但受传统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对教育的认知水平等的现实影响,不同地区的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需求是各异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绩效评价研究过程中,要以各地区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和突出问题为抓手并据此建构起符合其教育实际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这既是区域间文化与教育的复杂性和差异性所要求的,也是研究取得成效的内在保障。
第四,坚持理论创新。以理论创新促进教育政策的合理变革以及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是绩效评价研究获得内在生命力的主要方式,也只有坚持理论创新,教育政策绩效研究才能够应对复杂多变的教育实践,也才能为教育政策的改革提出科学合理的依据。但需要注意的是,进行教育理论创新并不是标新立异或刻意的追求不同,而是在尊重教育本性和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以新的视角来思考其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以时代要求和教育的发展需求为前提,针对教育政策本身以及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展开研究,由此形成的能够对此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的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因此,坚持理论创新就是与时俱进,是以辩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教育政策绩效研究和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推进。
张 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要一体推进
日前,由长江教育研究院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联合主办的2019教育智库与教育治理50人圆桌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
张力在发言中提到,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应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优化结构为动力,更加注重外部需求变化,更加注重与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融合协调发展。同时,还需要通过推进治理现代化夯实制度保障基础,即每所高校都应依法依规依章程治校治学,理顺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参与监督机制,加快构建政府、高校、社会新型关系,使高等教育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枢纽环节,多方位融入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蓝海”及“深蓝海”。
论坛上,来自全国教育系统、科研机构、智库、出版传媒机构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200余人齐聚一堂,聚焦“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凝聚思想智慧,助推教育发展。
在成果发布阶段,长江教育研究院、教育智库与教育治理研究评价中心、南京晓庄学院联合发布了《中国教育智库评价报告(2019)》。该报告立足中国教育智库的发展现状,紧密结合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需求,通过调研考察,在广泛收集数据的基础上,通过主客观的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教育智库的结构、功能、成果、立项四个方面进行评估。该报告旨在通过全面性的数据搜集,对中国教育智库建设发展的现状进行梳理,探寻教育智库发展的的问题症结,并为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
长江教育研究院与温州医科大学中国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院还联合发布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其中指出,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发展中专业性的创业师资短缺是主要短板、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脱节是关键问题、创业课程类型单一是主要痛点、创业竞赛项目落地率偏低是关注焦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周洪宇代表主办方致闭幕辞时表示,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我们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召开这次论坛,意义重大而深远。教育智库与教育治理50人圆桌论坛还将继续吸收国内知名教育专家、法律专家、经济学家、企业家等,协同多方力量,为我国教育强国建设及中国新型教育智库建设提供思路、凝聚共识,助力教育改革纵深发展。
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新时代中国特色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趋势
喻聪舟 温恒福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教育治理现代化需要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
从适应“基本实现现代化”与引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两个方面去定位教育治理现代化问题,是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治理现代化问题的根本出发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治理现代化既要能够满足当前阶段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符合“基本实现现代”的需要,也要具有适当的超前性,能够引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何传启认为,实现现代化有“三条道路”对应三种现代化理论,即经典现代化理论、后现代理论与新现代化理论,同时坚持基于我国文化传统的文化自信对现代化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因而传统、经典现代化、后现代思潮与新现代化构成了理解我国新时代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资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双重性带来教育治理现代化问题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简单地从任一角度去定位新时代的教育治理现代化问题,新时代的教育治理现代化“应当是立足中国实际国情,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指引下有机融合经典现代化、后现代化、新现代化思想精髓”,并继承、保留我国教育传统优点的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既要关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两个阶段的目标区别性,也应当关注两个阶段目标的连续性。两个阶段目标的区别性要求定位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时,不可将两个阶段的目标混为一谈,应当分别对两个阶段目标的教育治理方式进行澄清并加以思考;两个阶段目标的连续性要求不可孤立地看待两个阶段的目标,应当以“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基本目标,在基本目标的基础上生长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目标,通过对基本目标的批判、反思以及对基本目标的超越,保证两阶段目标的连续性。
二、推进教育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是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任务
审思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涵义,首先应当 明确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任务,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任务应当从“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去定位。经典现代化与后现代思潮、新现代化相比更符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定位,因此可以从经典现代化的视角定位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任务。经典现代化视角下现代化的追求可以被理解为“以理性精神为核心的工业化、市场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追求”。
褚宏启教授认为:“人们一般把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作为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特征。”习近平总书记也将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作为“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的着力点。可以说“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从经典现代化角度理解治理现代化的核心特征。
我国的现代化是“晚发外生型”现代化,我国传统文化主要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人文文化,传统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君君臣臣”自上而下的科层体制,传统的“乡土中国”是宗族性的长老统治,传统社会中现代性的“历史基因”先天不足,因此补好治理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课,应当是当前我国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任务。在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现代化相关理论、思潮更新速度飞快,似乎每种理念、思潮都对中国教育治理的发展具有启发意 义,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传统的治理方式已经被历史证明存在限制社会发展的因素,而“后现代”等新兴思潮,要么基于对现代性过盛的反思,要么基于现代化发展的继续深入,都需要以经典现代化的任务发展到一定程度为基础。离开扎实地实现好教育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治化,盲目地按照新兴管理理论、管理思想去变革我国教育治理体系,会造成教育发展的“不讲科学、不重积累、根基不牢,不仅不利于把握新时代的契机实现弯道超车,反而容易使我国的教育发展亦步亦趋、随波逐流”,不补好经典现代化的课,去追求治理的“后 现代性”与“新现代化”无异于空中楼阁。 需要注意的是,在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现代性的过盛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我国治理传统、新现代化社会趋势与后现代思潮都对超越经典现代化基本任务具有借鉴意义,在实现教育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基础上,思考上述思想分别能够对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中的哪一问题提供超越的可能,是我国教育治理现代化在满足“基本 实现现代化”要求的基础上,探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求的可能路径。
三、以对基本任务的超越探索引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教育治理
“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只是新时代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任务,并不足以涵盖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全部任务。需要在基本任务的基础上,以传统、后现代思潮、新现代化的理论为理论资源,思考上述理论对教育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哪一问题构成最有效的补充与批评,从而实现对教育治理现代化基本任务的超越。
(一)我国重视礼治的传统对法治的丰富
我国社会的传统治理方式可以称为“礼治”,尽管从礼治到法治的转变有巨大的积极意义,但也不可否认我国传统的礼治对法治也有许多重要的补充。
首先,法治以对理性的推崇为基础。法治的本性排斥人情因素的干扰,是以理性的方式进行治理。但对理性过度的推崇容易造成“无人身的理性”。我国传统的礼治则重视情感的作用,与传统礼治相比,法治的观念忽视人的情感因素,以冰冷冷的法条作为判例依据,在追求形式正义的同时,往往导致结果的非正义,追求判例合理性的同时,无视个体的价值、情感。
因理性的僭越忽视情感因素的法治,会给教育带来严峻的后果。教育治理问题的特殊之处在于教育治理的对象是学校中正处在青春期的学生,他们风华正茂、朝气蓬勃、情感充沛,因此更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情感、价值因素。更为重要的是,教育治理中的教师和学生是长时间在一起共同学习、共同生活的师生关系,不同于一般法律意义中的法官与被告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的情感更加亲密、关系更为复杂,并且二者的亲密感会对教育的结果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教育治理现代化在吸纳法治精神的基础上,应当谨防理性的过盛压抑学生的 情感,既要考虑到法治理性的一面,也要照顾到实际情境中学生的情感。教师对于学生绝不是居高临下的“法官”,而应当是关心、爱护学生的良师益友,以对学生的爱护之情去包容学生,多从学生的情感角度设身处地地思考问题,多从情感角度关心、关爱学生,多从学生的难处考虑问题。教育治理既要贯彻“有法必依”的原则,更要为“情有可原”留有余地。
其次,法治通过外在的“畏”力量约束人的行为,其目的在于约束人们不触犯法条,判断行为合法与否的标准就是是否符合法条本身。法治效力的产生通过国家性的强制力量,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从而使公民对法律产生“畏”以约束外显性的行为,因而法律无法管控个体内在的认知、情义与动机。
《论语·为政》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邢,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有格。”法治以“邢”的方式通过“畏”产生效力,而礼治的关键在于以“德”的方式,通过树立个体发自内心的对于传统礼数的“敬”而产生效力。礼治效力的产生不在于通过“讼”的严惩约束个体行为,而在于通过对个体精神修养的提升达到“无讼”的理想社会,“礼治”的核心在于以内在的方式提升个体的人生境界,从而推动社会的改进。
因此,教育治理现代化不仅要关注法治代表的惩戒性,更要关注礼治提倡的育人性,将个人修养的提升作为教育治理的根本,促成个体对治理的发自内心的认同,使教育与教育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教育治理促进教育效能提升的同时,也通过教育对个体修养的提升更好地实现教育治理的“无讼”。
(二)复杂性科学对近代机械论科学的批判
新现代化主要指以“信息化”、“生态化”为代表的在经典现代化基础上发展产生的新兴社会发展趋势。复杂性科学是伴随新现代化趋势而产生的新兴科学。按照苗东升教授的看法,科学形态的演进经历了由古典科学到经典科学再到新型科学的历程,新型科学即复杂性科学,复杂性科学是立足“信息-生态文明”的科学。从经典现代化角度所理解的科学主要指近代机械论科学,借鉴复杂性科学的思想能够反映新现代化趋势对教育科学化问题的思考。
首先,按照复杂性科学的观点,管理科学化所追求的科学应当是谦逊的科学。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科学主要以机械论科学观为基础,这种科学观推崇客观性、精确性与普遍性。复杂性科学对机械论科学构成强烈冲击,这些科学强调“无序中的有序”,重视“涨落”“涌现”“混沌”“突变”“分叉”。与传统机械论强调科学规律对世间万物运行的绝对独断相比,复杂性科学是更为谦逊的科学。复杂性科学观认为“真正代表系统本质的,是‘危机’‘断裂’‘扰动’‘不稳定’‘无规则’等因素”。正是任何微小的扰动都可能给系统带来不可预知的变化,因此真正的科学应当是谦逊的,应当为随机变化留有余地。复杂性科学批判机械论科学对绝对精确、客观的追求,拒斥机械论科学的独断论,而提倡以谦逊的科学观实现管理的科学化。
复杂性科学的“谦逊”之处在于,按照这种科学观的治理科学化不是对精确性过程的严格掌控,而是积极应对风险、偶然、突变,不断开放自身,从而使自身获得磨炼、成长的过程。真实的教学情境中充满了复杂多变的突发事件,人与人之间、事件与事件之间的互相作用会导致更多复杂情况的“涌现”,因此真实情境中的教育治理不可能像牛顿力学一样,通过几个普遍性的原则规划设计好整个教育过程的每一事件,教育治理科学化追求必然的同 时也应看到偶然,不应力求面面俱到地设计好教育的每一个细节,而是寻求教育治理一般规律的同时也为突发情况留有余地;要提升管理者根据现实情境处理问题的能力与针对突发情境进行危机处理的能力,积极地对待教育中“偶然”“扰动”“涨落”产生的突发事件,将之视为丰富教育发展的可能机遇;对学生的管理不应以对学生完全的规训为最终追求,学生是有血有肉的鲜活个体,不能把完全不可犯错的“好学生”作为管理学生的目标,要合理利 用学生犯错误的时机对学生进行教育。
其次,复杂性科学推崇柔软的科学观。与复杂性科学相比,传统机械论科学是一门僵硬的科学。以机械论科学观为基础的治理科学化重视目标导向的治理方式,“存在着目标状态 S1和一个当前状态 S0,……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定义好 S0 和 S1 并选择最好的方式来减少 S0 和 S1 之间的差距”。 而复杂性科学则是一门“柔软的科学”,相比于机械论科学重视精确、客观、量化,复杂性科学更加强调“模糊”、“混沌”的重要意义,“承认未来不被确定,我们得出确定性终结的结论”。复杂性科学的“柔软”之处在于,按照这种科学观的治理科学化不是对确定性客观目标一丝不苟的遵从,而是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努力不断改进创新、提升自我的过程。教育治理科学化的追求应由一般性教育目标的达成,转变为教育组织在实际情境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改进自身的过程。教育治理不应当仅仅以传授多少知识、完成多少课程进度等僵硬目标为指向,更应当以不断促成学生的生命成长、 人格完善为目标。因此,按照复杂性科学的观点,应当允许学校、教师在一般性教育目标基础上,根据教育目标与班级学生起点、兴趣以及个人天赋的适合性对一般性目标做出相应调整,并且根据学校教育的实际情境进一步对教育目标做出调整,推进学生在现有基础上不断丰富自我和教育实际过程的不断创新发展。
(三)建设性后现代思潮对个人主义基础上民主的批判
多元参与的民主治理既能使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得到充分尊重,也能使不同建议观点之间形成均衡,避免了走极端,增强了治理的容错性。民主的作用机制以个体的成熟、理性的自我意识为基础,只有个体认识到自己的价值、诉求,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因此“现代 民主是根植于个人主义基础之上的”,实体式的个人主义是民主理念的基础。
按照余谋昌先生的看法,后现代主义主要有两种派别,一是解构性后现代主义,二是建设性后现代主义。建设性后现代思想“更富有建设性,它积极寻求重建人与世界、人与人的关系,积极寻求重建一个美好的新世界”,建设性后现代思想思考教育治理现代化问题更具积极意义。建设性后现思想家提倡“摒弃现代激进的个人主义,认为人不是一种实体的存在,而是关系的存在”,建设性后现代思想家对实体式个人的批判,对反思教育治理民主化存在的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首先,建设性后现代思想强调教育治理民主化的最终价值在于民主育人的过程之善,而非以民主提升治理效能的结果之善。西方管理思想发轫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理论,亚里士多德早就认识到 “凡人由于本性或由于偶然而不归属于任何城邦的,他如果不是一个鄙夫,那就是一位超人”。尽管由于受所处时代的限制,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思想有违现代民主精神,但他的治理与育人相统一的思想无疑是具有启发性的。受近代以来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人的本性被视为“天赋的”、“先天的”,被视为不需要他者能够独立显现的实体性存在,致使现代民主管理思想逐步背离了亚里士多德的初衷。“天赋人权”的思想使个体的权利意识觉醒,民主的治理方式有利于兼顾个人的权利、表达个人价值诉求,进而通过维护大多数人利益而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在现代语境下,民主很多时候成为了不证自明与不需反思的普世性价值标准,民主不仅成为现代治理的手段,更成了现代治理的目的。与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治学相比,现代治理找到了正确的路径,却忘却了初始的目的。具体在教育语境中,由于作为民主对象的学生往往不够成熟,不具备足够的理性,多数学生的意见有时反而会成为“多数人的暴政”,教育中作为治理目的民主并不必然意味着善治。按照建设性后现代思想的看法,“关系是决定性质的”,人是关系性的存在,这与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倡的“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观念具有一致性。正因为人是关系性的存在,人的本质需要通过与他者、与世界的交往来不断生成、不断丰富,个体只有处于公共生活中才能更好地丰富、壮大自己的 生命。因此,建设性后现代思想提倡教育治理在保留现代性的民主化方式的同时,复归亚里士多德的初衷,将人性的丰富作为民主治理的最终诉求,不仅要关注以民主化的方式产生治理决策,维护教育中各方的利益与完善教育的秩序,以促成教育治理结果之善,更要在参与民主表决的过程中,帮助学生不断地敞开自己、表达自己的想法,增进师生、生生之间的互动,促进师生、生生之间情感交流,提倡学生尊重他者的意见、表达,发展学生的民主意识, 实现民主的过程之善。
其次,建设性后现代思想提倡以共同的治理超越民主治理中“多数人的暴政”。按照实体性的个人主义思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诉求,都有追求自己独特诉求所代表的利益的权利,个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并非永远一致,当诉求不一致时民主治理只能按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折中、妥协。正如托克维尔所言,“民主政府的本质决定了多数对政府的统治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无法抵挡多数”,成为“多数人的暴政”。正是认识到民主中存在的“多数人的暴政”的危机,卢梭提出以“人们把联合的共同意愿以缔约的方式体现出来”的 “公意”取代表达多数人意见的“众意”,但卢梭依然将“公意”的达成建立在“义务和利害关系就迫使缔约者双方同样地要彼此互助”的前提下,导致他只能看到问题解决的方向,却没能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不对民主思想进行彻底的前提性批判,在实体式个人主义基础上便难以真正解决“多数人的暴政”的问题。建设性后现代思想家倡导以“将人和所有生命的福祉作为首要的考量对象”的“命运共同体”超越实体性的个人主义,以避免“多数人的暴政”的弊端。当代社会共同体思想受到广泛推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社会“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鉴于可持续发展问题在相互依存日益加深的世界中备受关切,应将教育和知识视为全球共同利益”。共同体理念越来越成为新时代的重要观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缔造也将是超越“多数人的暴政”的可能出路。建设性后现代思想强调“关系性存在”的思想,在本体论层面上强调世间万物都是内在共生的“命运共同体”,从根本上说就是将缔造人与人、人与自然休戚与共、和谐相处的命运共同体作为终极关怀。实现大多数群体对共同愿景发自内心的认同,不能仅依靠为了共同体的治理,更需要为了共同体的教育。要通过教育使教育中的个体认识到人类真正存在的方式是通过内在关联与他人共在,“在充分肯定个体存在和积极参与的同时,强调个人只有在共同体中并通过共同体才能实现自我”,认识到“整个宇宙中的全部要素都是通过内在联系的方式而共生共荣的,任何要素的价值都通过他者而得到彰显、得到实现,任何要 素都是与‘我’紧密相连的”,这样个体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乃“共同中的个体”,意识到自己与共同体休戚相关,才能真正以共同体的治理超越民主中“多数人的暴政”的弊端。
综上所述,适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融合式教育现代化,应当以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基本任务,同时也应认识到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善治,应当借鉴传统礼治对法治、复杂性科学对机械论科学、建设性后现代思潮对民主的批判,追求教育的善治。以融情于法改进以法抑情,注重内在修养的提升与外在控制的结合,来推动教育治理的法治化;以谦虚、柔软的复杂性科学观丰富传统的机械论科学观,追求治理精确化、客观化和价值中立化的同时,为教育中的“美丽风险”、不确定性留有余地,来丰富对教育治理科学化的理解;兼顾民主育人的过程之善与结果的效能之善,以树立共同体的共同愿景超越“多数人的暴政”,来改进教育治理的民主化。通过上述方式实现对教育治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超越,追求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指向的教育治理现代化,使教育治理现代化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我国教育法治化治理体系研究的类型化分析
于浩 赵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并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全面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法治观念作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具体内容。构建我国法治教育体系便是具体落实、实现这一基本方略、实践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体系化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加大全面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理念,增强全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
教育法治化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面向。关于我国教育法治化体系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关于中国教育法治化进程的历史回顾与展望。一是以教育立法为指向,促进完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体系。教育立法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起步阶段(1980-1993年),九年义务教育在该时期得到全面普及,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历史进程的序幕业已拉开,在中国教育法治进程中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其次是快速提升阶段(1994-2009年),从党的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到《义务教育法》的全面修订,均推动了国家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法治进程,教育立法在这一时期蓬勃发展;最后是全面完善阶段(2010年至今),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六修五立”的立法任务,即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六部法律进行修订,同时制定《学校法》《教育考试法》《学前教育法》《终身学习法》《家庭教育法》等法律。